关于方艳芝、阮惠琴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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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根椐方艳芝的申请裁定受理其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青风律师事务所担任方艳芝的管理人。方艳芝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11月22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三江东路利时卢森堡B座15楼,邮政编码:324000;联系人:徐律师,联系电话:18105700751)申报债权。方艳芝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24年11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第14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如有变动由本院或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30日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根椐阮惠琴的申请裁定受理其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青风律师事务所担任阮惠琴的管理人。阮惠琴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11月24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三江东路利时卢森堡B座15楼,邮政编码:324000;联系人:徐律师,联系电话:18105700751)申报债权。阮惠琴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24年11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第14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如有变动由本院或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30日

转载自柯城法院

 

编辑:破产团队

一审:王俪婧

二审:余建华

三审:叶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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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