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风荣誉 | 青风所办理的两案入选衢州法院2021-2024年度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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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2月28日,衢州中院发布衢州法院2021-2024年度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典型案例。浙江青风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办理的两个案件有幸被选为典型案例,分别为:案例一柯城法院审理的方某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案例五龙游法院审理的方某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

01

 

案例一:方某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

 

关键词

 

家庭变故;府院联动;三年免还期;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社会福利保障

 

受理法院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成员

 

王俪婧、徐荣华、蔡小米

 

债务人户籍地

 

柯城区

 

管理人

 

浙江青风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方某某系一名80后,后与丈夫陈某某共同育有三个女儿。自三女儿2018 年出生起,方某某便在家务农并照顾孩子,丈夫陈某某在外承包工程维系家庭开支。2024年1月,陈某某突发疾病不幸离世,留下三位仍需抚养的女儿及三位需要赡养的老人。丈夫去世后,方某某经债权人催讨,才知晓丈夫生前以其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的四笔共95万元贷款已经逾期。2024年6月11日,柯城法院裁定受理方某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并指定管理人。

 

 

清理情况

 

经管理人调查,陈某某去世后,方某某一家被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方某某在村集体组织从事来料加工,此外无其他收入来源,也无家庭积蓄。95万元债务中有65万元均有担保人。各担保人均向银行履行了保证责任,其中三名共两笔贷款的保证人以及方某某一人贷款的金融机构向管理人申报债权,3笔债权金额766888元。另有一名保证人承诺放弃债权。根据陈某某生前遗物,管理人发现其尚有2万余元未到期的质保金债权以及1万余元借款可收回。因此申请法院及时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加快对外债权回收效率。另一方面,以此为突破口争取到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十年分期还款方案。根据该方案,第一笔还款在2024年年底前,以管理人收回的对外债权进行分配,此后三年,方某某无需还款;从第五年起每年年底前还款,先偿还本金,最后一期付清受理前的利息,若方某某能按期足额归还每一期款项,则视为全部债务清偿完毕,债权人不再计收案件受理后的这十年的利息。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债权人一致表决通过了债务清理方案,第一期清偿款现场履行完毕。     

     为进一步增强方某某生活信心,加强行为考察期的监管,保障清理方案执行,柯城法院分别联系民政部门以及人社部门,将方某某债务情况同步通报民政部门,以期在低保户复核复审以及其他社会福利政策方面予以考量;将方某某的用工信息及擅长缝纫的专长通报零工市场,提高方某某就业率;柯城法院“浙里春风·红青庭”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室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由三女儿所在学校法治副校长与其进行“一对一”结对,开展定期随访,为其提供思想引领、生活照料、学业辅导、关爱陪伴等志愿服务,并为其家庭提供相关儿童知识教育。

 

 

典型意义

 

本案是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中通过府院联动,构建“债权人关怀+司法挽救+政府福利”保障网,合力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典型案例。本案的妥善解决,彰显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不仅是一项“救人”的制度,更大的价值在于“救心”。初见方某某一家,全家均处于失去丈夫、失去父亲的哀痛之中,得益于社会各方的帮助,为方某某一家点亮了生活的希望,使其在困境中看到司法的温度、社会的正能量,重拾积极面对生活的信心。   

首先,因人施策是工作得以顺利推进的基础。本案如果简单粗暴遵循个债清理程序申报债权、调查财产等步骤进行,无疑方某某目前难以偿还债务将面临清理失败,接下去债权人通过单个司法程序起诉、执行,方某某一家将长期处于消极之下,无法正常生活,子女也无法安心求学。因此,案件受理之初,承办人、管理人首先用同为女性、同为母亲的将心比心开解劝导方某某积极面对生活,最终方某某积极配合清理程序,两位女儿也主动表示毕业后会共同还款,为开展下一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其次,债权人支持体谅是债务清理成功的关键。长达十年的还款期限,甚至还有三年免还期的还款方案表决通过,看似匪夷所思,背后是债权人对方某某一家发自内心真正的关怀,尤其是金融机构债权人不单纯以完成回收债权的工作职责为任务,而是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传递人文关怀,保证清理方案顺利通过,让方某某得以安心寻找工作,三位女儿得以放心完成学业。     

  第三,府院联动搭建社会大爱的桥梁是开展工作更深层次的意义。民政部门第一时间将其家庭纳入低保,某街道特事特办提前支付工程款,法院在清理成功后做好“后半篇文章”都是在守护方某某一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传递“梦虽遥,追则能达;愿虽艰,持则可圆”的希望。

02

 

案例五:方某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

 

关键词

 

跨省委院联动;执转破引导;省外金融债权人全程参与;背对背签署;差异化清偿

 

受理法院

 

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

 

审判员

 

高剑

 

债务人户籍地

 

龙游县

 

管理人

 

浙江青风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债务人方某某为某机关公职人员,2024年5月退休。在2016-2020年间因投资及为他人担保,背负债务200余万元。案件执行期间,方某某积极配合法院,将工资、奖金等收入均用于清偿债务,4年间共清偿债务70万余元。因方某某欠付多家金融机构债务已逾期,本金逾期后产生的罚息、复利仅依靠其工资收入无法全部偿还。2024年5月23日,龙游法院裁定受理方某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并指定管理人。

 

 

清理情况

 

经查,债务人方某某年收入约15万元,无其他收入。案件受理后,共有5位债权人申报了5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1216011.9元,其中金融债权4家。经审查,确认金融机构债权额共计1201011.9元,占债权总额的98.7%,且具有“跨类别、跨省份、跨程序”的特点。债权人类型涉及国有银行、地方银行、资产管理公司,豁免条件难统一;债权人分布在不同省份,个债清理试点工作难认可;债权追收处于仲裁、诉讼、执行的不同程序,程序衔接难协调。综合案件“三跨三难”困局,龙游法院深入分析研判、因案施策,指导管理人强化对省外仲裁委及金融机构债权人的释法说理及引导。经跨省委院联动,最终以“背对背磋商、差异化清偿”的方式,促成方某某成功清理。    

  一是引导省外金融债权人认可,委院联动促共赢。在省外仲裁机构已受理金融债权人申请情况下,龙游法院指导并监督管理人及时介入,充分释明,力促省外金融债权人同步参与,引导实现省外金融债权人认可个债清理和解方案及程序效果。依托委院联动,实现个债清理程序跨省推进、仲裁调解以个债清理程序中达成的和解方案为结案条件的共赢局面。     

 二是制定协议背对背磋商签署,差异清偿促清理。在金融债权人类型不同,达成同一清偿方案可能性极小的情况下,针对金融债权人“跨类别、难统一”问题,龙游法院指导管理人从各金融债权人内部审核政策、豁免债务权限入手,制定不同清偿方式和清偿比例的方案,达成差异化还款方案。有效推动金融机构债权实质性豁免,金融债权人最大豁免金额达其申报金额的62.5%。      

 三是尊重自然人意思自治,简化程序促表决。在突围“三跨三难”困局后,考虑到仅余1户自然人债权人,龙游法院指导并监督管理人引导债务人积极主动沟通,充分尊重债权人与债务人间意思自治,与金融机构债权人各自达成的清偿条件不作为民间借贷自然人清偿条件之限,拟定个性化清偿方案。同时,基于本案已各自签署和解方案,简化个债清理债权人表决,以逐个签订和解协议的方式替代债权人表决分配方案。  2024年12月4日,龙游法院裁定认可方某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分配方案,并提前删除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取消限高等强制措施。

 

 

典型意义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一是金融债权分类处理,合理制定偿债计划。面对金融机构债权人占比超过95%的情况下,以“背对背签署+差异化清偿”作为突围路径;二是委院联动跨省协调,畅通个债清理程序推进。针对跨省份仲裁的金融机构债权人,依托委院联动进行积极引导,同步推进,力促浙江省个债清理程序得到跨省推广及认可,为债务人努力偿债,积极履约注入法治动能;三是弘扬诚信价值观,切实发挥制度功能。通过提前删除失信信息,以鼓励“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助力社会信用价值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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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