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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东巨化物流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2012年8月7日下午三点,浙江华东巨化物流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如期举行。浙江华东巨化物流有限公司因与建德市新安江镍合金有限公司业务合作的重大失误造成其严重资不抵债,被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并指定浙江青风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勤勉尽职,调查核实企业的劳动债权、积极开展对外债权的催收工作;认真细致地和债权人沟通、协调达上百余次,并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情况与各债权人就债权的形成、数额进行了一一核对、确认。截止2012年8月7日止,华东物流共有34家债权人申报了债权,债权申报总额高达769,739,650.84元。经管理人依法审查认定的债权总额为635,018,481.70元。

      本次大会相关债权人均出席会议,与会的债权人最终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此次会议的主要议题--------《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此分配方案通过并进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管理人将陆续开展分配清偿工作,请各债权人及时准确地将自己的开户行名称及开户行账号提供至管理人处,以便及时受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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