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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陈文建律师成功办理一起无罪辩护案件

       律师不放过蛛丝马迹,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无罪释放

       2014年3月10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及朋友与“被害人”吴某某因纠纷发生冲突,后“被害人”吴某某到龙游县公安局报案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龙游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侦查过程中,“被害人”吴某某向龙游公安局法医提供了受伤的CT片子等材料进行伤势鉴定,经鉴定“被害人”吴某某构成轻伤,龙游县公安局于2014年4月12日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家属委托浙江青风律师事务所陈文建律师为其公安阶段的辩护人,陈文建律师接受委托后,一方面到办案机关与民警进行了交流,听取民警意见,一方面认真听取了嫌疑人家属对本案的描述,了解到“被害人”事发后的种种不正常表现。与同事陈惠平实习律师认真分析了嫌疑人家属反映的情况,觉得被害人可能没有受伤,提交法医鉴定的CT片存在可疑(拍片时存在顶替行为),陈文建律师与“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交流后,决定对“被害人”的伤情申请重新鉴定,陈文建律师遂向龙游县公安局提交了公安阶段的辩护意见书及重新鉴定申请书。龙游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接到辩护意见书和申请书后,非常重视,决定2014年4月23日到衢州市公安局进行重新鉴定,鉴定过程中,龙游县公安局办案民警采纳了陈文建律师辩护意见中对“被害人”鉴定过程进行全程陪同、摄像的意见,防止“被害人”再次造假的可能,经过龙游县公安局办案民警一天辛苦的陪同,拿到了“被害人”所称的受伤部位的CT片子,案情真相大白,2014年4月23日,龙游县公安局连夜撤销了该案,“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无罪释放,而“被害人”则被公安机关控制。

      办案体会:由于在公安阶段,辩护律师往往和自己的当事人交流不能深入,也不可以查看相关证据材料,所以获取有用的线索非常有限。故接受委托后,陈文建律师、陈惠平实习律师认真分析案情,不放过任何可疑点,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与其家属及群众了解情况,获取有价值的线索,及时与办案单位沟通,排除了“受害人”伤情,观点得到办案单位认可,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成功地防止了一起错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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