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永顺机电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顺利结案
2014年5月30日,《江山市永顺机电有限公司清算方案》在江山市永顺机电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
2013年7月20日经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我所担任江山市永顺机电有限公司清算组,由王晓东、李剑、龚闻芳、黄鑫秋等负责办理。 江山市永顺机电有限公司系一家机械制造公司,注册资金为50万元。经清算组审核,公司共有六位债权人,核定债权总额为2393210.73元。在清算期间,清算组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努力促成清算和解。为协调各方的矛盾冲突,清算组先后召开了九次清算组会议,经过清算组的不懈努力,最终达成和解协议。2014年5月30日,江山市永顺机电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在浙江青风律师事务所召开,会议上,清算组作了工作报告、《清算和解报告》及《分配方案》说明,经参会债权人表决,均获得全票通过,江山市永顺机电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圆满结案。江山市永顺机电有限公司债权人及股东对浙江青风律师事务所的清算工作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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