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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易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情况

      2015年1月28日,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申请人浙江永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重整条件,裁定该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指定我所联合浙江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管理人。浙江永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截至3月27日之前,管理人正在进行业主购房情况登记以及债权人申报工作,并于4月10日在衢江区人民法院召开债权人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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